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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9月2日

转一张旧帖过来

今天天阴,山上悠寒。我坐在半扇小窗前,看远处山头的浓云,心里期待着会有一场雨。算日子,现在大概是五月天,最近雨水很多,远远近近的一片清色。
窗子前面有一个院,里面歪歪斜斜的有几株寒梅,春天就剩了干枝,外人看了,会以为枯死了呢。不过,我这里没有外人的,只我一个。我一个,在这间院子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久的都算不出时日。
其实,也会有人来看我,有男的,有女的,他们一个一个来。总是在寒梅开的时候,坐一坐,就走了。有时也说说话吧。说的什么都也记不起了,我那会总忙着照顾梅花。
这里就是三十三层离恨天,而我,就是当年的所以然。
当年,卉婉阁一战,人称“醉刀狂斩月”的堕落死在了乱箭之下。我的心意转变的太迟了,或者本来是不该转变的。即使我告诉了堕落客栈的计划,那也是太晚了,他命里终究躲不过这场浩劫的。背叛客栈的人,当然只有一条路走,何况客栈为了堕落,压了很大的宝。要我死,我是没有意见的,只是堕落嘱托我照顾他的影子,那个会唱江南小曲的影子。
我求了江月,客栈的江月。那夜就要褪尽的时候,我跪在京城南门外流水轩里,我跪在那片黑压压的人群之前,我求了江月。我知江月是不肯的,我知想尽了心意。但是有个人站了出来,他穿着青色的衣裳,脸色也是铁青的。他跟江月说,将我囚禁在三十三层离恨天,让我照顾那些侥幸的寒梅,寒梅死的那一天,就是我要死的那一天。
这个人,就是相忘于江湖。
后来,落雪的日子还来看我的人里,也有他。

终于落下来了,让我想起了那位美人,雨夜昙花,也就是后来京城有名的才女,有雨。
我早说过,什么债都是要还的,情债也是。
雨一直下到后半夜才停,雨一住,月色就显了出来。很亮,屋子的墙上便映出个影来, 那当然不是我的,也不是堕落的,那个影子是江湖的。
“外面风大雨大,江湖何必匆匆行路。”隔着半扇窗子,我对那个黑影说。
“外面风停雨住,姑娘何不出来赏月?”
“唉,此处山高路远,并非赏月之处。”
“比不得京城的流水轩?”
“流水轩是何处,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很奇怪,江湖一向是不提外面的事,也从来不提客栈,怎么会突然说起流水轩。
“那姑娘可曾记得‘醉刀狂斩月’?”
“也已不记得了。既然江湖星夜赶路,必是有要事,切莫误了行程。来日如有空闲,再喝茶赏月吧。”我转过身去,突然想起,每次堕落转身去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这是客栈的口令。
口令是分很多种的,用途不一而同。这一句,代表了紧急,重要,机密,而且是由总 管江月亲自传下的。除非是有很重要的事情,不然很少听的到。想当初,火烧卉婉阁,
站在墙头上时,江湖将手一举,说的也是这一句。
今天我又听到了,这句带着诡秘气息的口令。我还活着,我仍旧是客栈的人,于是我开了门,请江湖进来坐。
烛火下,江湖的脸还是铁青的。只是他没有穿青色的衣服,靴子上沾着泥,可以想见大雨盘陀,要想上的山来,是多么的不容易。要不是有很紧急的事,江湖不会这么赶的。我虽然不是很了解他,但是知他做事一向很从容。
“客栈出事了。”
“哦。”其实,这是一句废话,我当然知道是出事了。
江湖叹下一口气,环顾这间小屋子。
“外面的人说起三十三层离恨天,都觉得毛骨悚然,其实哪里想的到是这样的宁静雅致。”
“可惜,能够住在这里的人,都怀有仇恨,或者是遗憾,所以纵然老死在这里,也品不到半点的悠闲。”
“这些年,然姑娘住在这里,也是吃了苦的吧。”
“江湖严重了。我身早该处死,蒙你在总管面前求情,留得命到现在,已是大幸特幸了。这孤苦伶仃的滋味,又怎比的上身首异处呢。”
“唉。你现在可以走了。”江湖说完了,从怀里掏出一面木牌。
“走?去哪里?江总管肯赦了我?”
江湖象是没有听见我的话,他看着窗子外面的梅花,喃喃的说
“英雄的这些花,怕是要没人照料了。但愿它自己熬的过去吧。”

我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江月。
她还是那样安详恬静,只是老了许多,我看见她的时候,想着自己肯定也老了很多。江月的笑容还是很稳婉,看着我的眼神,就象是昨天我们还一起下棋一样。江月是有这种能耐的,我几乎忘了,当年痛下杀手的人就是她。
“妹妹,这些年别来无恙。”看我不做声,江月继续说,“莫要怪做姐姐的当初绝情, 实在是众人面前,殉不得私情的。唉,你要恨也就恨了吧。”
“姐姐,别这样说。你若真是绝情,所以然又岂能活到现在。这么多年了,也谈不上恨不恨的。”
“是呀,谈不上,谈不上。什么都是空的。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空。然然,你在三十三层离恨天有多久了?”
“没算过。”
“大概有七年了吧。”

 
4月29日

钻戒 钻戒 我爱你

钻戒 钻戒我爱你

经不起虚荣心的折磨,我已经昭告天下-----订婚了!得到的回应中,有一半人问“买钻戒了没有?”

被人教导,订婚是一定要钻戒的,怎么能够随便就把自己打发出去了呢?

于是我开始收集情报,才知道原来订婚的时候,男方要送一枚钻戒,价格大致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到了结婚的时候,只买一对小小的指环,双方交换就OK了。显然只是西方人的传统,不知什么缘故在中国似乎也愈加普遍,半土不洋的我一时间有点昏了脑袋,满眼是无数鸡蛋大小的钻戒,完全不顾哥哥在旁边大骂“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根本就是引人上钩的诱饵。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和钻戒的引诱进行殊死的抗争,如果我能找出一条不要钻戒的理由,那么钻戒就能为它自己找到一万条出现在我手指上的理由,终于我再一次被虚荣心打败,还没等我怀着小小的窃喜投在哥哥怀里,哥哥已经一副了然的样子说,周末去逛珠宝行吧,钻戒总是要的嘛。一下就找不到北了,晚上也没睡安稳,觉得被一颗好大的钻戒压着,憋闷但是幸福。

    周末我们先杀到西安市东郊赫赫有名的轻工批发市场,在里面狂转了三圈,买了一卷贴纸、两张脚垫、三个靠背、杂物无数,然后提着三个大塑料袋翩然的走进东大街上的一家珠宝行,在众人惊异的注视下,灰头土脸的我们占据到了钻饰区的小椅子上。导购小姐先从价钱最便宜的一排开始挑,说我的手很小,带太大的钻戒恐怕是不合适的。哼,压根就是觉得我没有富贵气,压不住钻戒的耀眼光芒,这算什么,塑料袋歧视吗?我假意的试了两个,便自顾的跑到柜台的另外一边,招呼导购拿那些又圆又大,标价不菲的钻戒给我试带,不亦乐乎着呢,一回头,看见哥哥仍然守着那三个塑料袋,在距离将近五米的地方诚恳的点着头说,非常好看,非常适合你。他站在柜台射灯的外沿,轮廓突然变的很重很重,夸奖的声音没有瑕疵,无比的真挚。

    我带着钻戒,看着一个男人和三个塑料袋子,这一边是璀璨的光芒和赞赏,是我无数次在夜里自编自导自演的仪式,美丽和羡慕都凝固在指根处,小小的礼服、大大的钻戒构成一处爱情的归宿,恩,还有我加工过的上卷的眼睫毛;那一边是爱人的淡泊和一堆生活的重量,塑料袋里有我要铺在浴室外面的脚垫,还有适合我这双小手的塑胶手套,是我在地摊上淘了很久才得到的。

       他站在柜台射灯的外沿,轮廓突然变的很重很重,夸奖的声音没有瑕疵,无比的真挚。
我带着钻戒,看着一个男人和三个塑料袋子,这一边是璀璨的光芒和赞赏,是我无数次在夜里自编自导自演的仪式,美丽和羡慕都凝固在指根处,小小的礼服、大大的钻戒构成一处爱情的归宿,恩,还有我加工过的上卷的眼睫毛;那一边是爱人的淡泊和一堆生活的重量,塑料袋里有我要铺在浴室外面的脚垫,还有适合我这双小手的塑胶手套,是我在地摊上淘了很久才得到的。
    我站在两个世界中间,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弥合起来。我是不是可以把带着钻戒的双手泡在中性的洗涤液里,还是把为了这颗钻戒跟一切洗涤的工作告别,那么在我未来的婚姻生活里,我是要伺候一个男人,还是要伺候一枚男人送的钻戒?

    手挽手走在西安城略有凉意的夜色里,我无限悲壮的说,哥哥,我不想要钻戒了。他仍然是淡淡的,淡淡的说,不可能的,钻戒总是要买的。 刹那间,我又身处灿烂阳光中,有个东西在手指间反射出夺目的璀璨。
    这样就够了,我想,凭这句话我就可以动心忍性嫁出去了。
    哥哥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思绪缥缈,继续不紧不慢的说,女人嘛,气人有笑人无的,特别是你,主意变的特别快。这会说不要不要,等哪天想起来自己没有钻戒,还不得气死。咱就买了,买了封起来放着,也不怕坏不怕丢的,其实就为买一个安心,几千块嘛,值了!
    我才发现西安已经是深秋了,好冷。

    不知道为什么就把自己嫁了,很多人问这么早结婚是为什么啊?我曾经假想过,一定要有个非常surprise
 的求婚,突然而来的玫瑰,口袋里精巧的钻戒,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欧洲式的行礼……。 这些想像自然一件都没有成真,甚至一句“我们结婚吧”的邀请都没有, 我就这样颠颠的跟着哥哥定了婚期,买了房子,过日子需要的东西,一件一件在买,大到家具,小到香皂毛巾,发现自己是多么喜欢在无数小摊小店之间游逛,多么喜欢把那些可爱的东西占为己有,那种砍价后满载而归的充实,比坐在高脚登上试戴钻戒要有趣、开心的多。
    哥哥躺在沙发上,一个挨一个的换着电视频道,身上盖着我在呼和浩特买的维尼毛毯,脑袋下枕着在轻工买的漂亮靠枕。我正在试用新买的拖把,心里盘算着买一块卡通的地毯铺在沙发前面,这样我们就能坐在地上看电视了,会比较舒服……

    同事说,钻戒是一种象征,象征他对你很看重,对婚事很看重,象征爱情的天长地久。我想这话应该是没有错的,偏偏我遇见了一个不用钻戒表达的男人,他或许会给买,但是他不觉得一枚钻戒能够表达他对你的一往情深,他觉得这么重大的感情,需要一辈子来消磨,哪里能够寄托在一枚戒指上,不管它是怎样的昂贵。既然如此,那我何必为了它惴惴不安,患得患失?那种戴在指间的光芒的确耀眼,不过对于西安的冬天,我想它远不及怀抱的温暖来的有吸引力,特别的,我是一个怕冷的人,以后会遇见很多的冬夜,我想我需要另外的体温,这种热量不是半克拉的钻戒可以给我的。
    我想要一个fiancee该有的钻戒,但是归根到底,我不过是想知道你爱我,既然你爱我,那么好吧,我想我愿意嫁给你。

 

 

 

 

 

4月25日

新长征路上的婚礼

      哥哥特别挑选了,三月五号这样的日子结婚,说他自己是学雷锋,娶了我这个压箱底的也免了我将来嫁祸别人。
      说实在的,我起初对婚礼大搞仪式是没什么兴趣的。还记得大学时,就常常和呼思勒谈论,她告诉我,结婚要凌晨三四点起来,做头发,化妆,瞌睡的时候要把字典枕在脖子下面,凡此种种,都让我心惊肉跳。我希望的婚礼是甜蜜而简单的,很欧化的。认识哥哥以后,我就知道我这辈子是掉进土堆出不来的。
哥哥对婚礼仪式一直都很抵触,我记得双方父母见面时,自然的谈论起结婚的日子及安排等等,哥哥就说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搞仪式。他也是被前面朋友们的婚礼搞怕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作践自己,娱乐大众。
      我们就这样一拍即合,置双方家长的意愿于不顾。
 
       随着婚期的临近,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亲戚、朋友,都对我们不搞仪式表示了相当的怀疑和不理解,很多长辈跟我说,如果现在没有仪式,将来要如何如何的后悔;女人一生只这一次风光,怎能就此错过?我是个没有主心骨的人,听那些曾经没机会大搞仪式的人,在我面前疾言厉色,我真是有点摇摆。
      有一晚,一个人看《康熙来了》,嘉宾是沈殿霞。她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穿着婚纱踩在红地毯上。看她难过的样子,我突然就害怕起来,害怕自己将来也有这样的遗憾。
 
     我这种心和身分离的人,心里急的火烧火燎,手底下却总不见动静。还有半个月就是婚期了,我才和妈妈去做旗袍。选了很多样子,都不满意,设计师又设计了一些,也不中意。那天淅沥有雨,我站在大镜子前,满身的不自在,忽而就落下泪来,拉着妈妈离开了。 既然是没有任何的仪式,那我又何必穿一身的隆重,仿佛所有人里独我把仪式看重了,又或是要让人觉得没有仪式也可以很隆重吗?
 
      在商场里买了红色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日后还可以重复穿的。我的确是讨厌那种缎面的婚鞋,只一次可以穿,往后是绝无机会,而且都很贵,也不值得。
在一天里,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置办了。
 
      婚前的那晚,和哥哥住在他小姨家里,睡下的时候全然不觉得就要作新嫁娘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已经有些迟,匆匆的洗澡刷牙上厕所,收拾停当,便往酒楼去。站在十字路口,过往的人们偶尔会奇怪的瞥一眼过来,浑身的不自在,便埋怨哥哥说“如何能让新娘子步行去酒楼呢?”,嘴里虽埋怨,腿仍然是迈过去的。
      从十一点,我俩便在酒楼下面站着,脸上一直保持着笑容,不住和那些熟悉不熟悉的人们点头,人们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说一句恭喜就匆匆入席了。
 
      十二点的时候,宴席开始,先是司仪讲话,竟然连我的名字都念错的了一次,我坐在下面倍觉丢脸;然后是我公公单位领导讲话,婆婆单位领带讲话,哥哥单位领带讲话;接下来是公公,因为我家里人根本没来,所以于我是没什么重要。
      然后挨桌的敬酒,全部都是陌生的脸孔,我还是一直笑着,看起来恭敬的样子,其实心里又烦又乱。好容易挨到酒席散了,回家一推门,也是乌泱泱的一片人,都是婆家的至亲故友。我们这些小辈,连个坐的地方也没了,更别说躺着睡。
 
      每个客人走,我们又得下楼去送,再返上来,再送下去,周而复始。
 
      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吃了一碗哨子面,回了四医大。
      和妈妈聊了一会,就困顿的要睡下。躺在那里,回想一天的前前后后,认识哥哥这四年的前前后后,自己长了24年的前前后后,突然发现在任何场合下,自己不过都是配角,那些高低疾缓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想我要是三四点起床,梳了头发,化了新嫁娘的妆容,等着哥哥和一帮人冲来将我迎走。又能怎样?都是热闹给了别人,而我不过是过程走了一遍,过程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身上心上添了些许的累赘。
      其实,哥哥的说法倒是对的,这场酒席,其实是为了二老,并不是为了我们。这样算的话,我也自然没什么好挑剔的。我以前也演过各种的戏,做别人爱的人,做别人恨的人,做考上大学给父母赚脸的人,做寻见工作被同学羡慕的人,做个谨小慎微、聪明伶俐的助理,做个体贴温柔的女朋友……,这么多的身份,我在其中的时候,难道会有什么不同?我不过就是我,一个过程接着一个过程,只是别人要爱你,要恨你。
 
      所谓婚礼,我并不是谁眼里的新娘子,谁觉得这婚礼简陋,谁为我不值,或谁为我庆幸,谁嫉恨我,又有什么重要?甚至那结婚的证书,又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我能下定决心结婚,并且决定嫁给哥哥,重要的是我们两个要开始新的生活,我们两个人生活。
 
      若按我想,我和哥哥就应该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天天好吃懒做,睡到日上三竿,避开这单调烦琐的礼节和那些不知所谓的脸孔,只我们两个人,逍遥快活的过上一阵子。
 
4月19日

这些年来

  晚上6点,坐公车堵在东门,车窗外是横七竖八的车辆,直行的,右转的,挑头的,不过都只是趋向,被固定在更大的车流之中,不能动弹。

  耳朵里是王菲的《彼岸花》,心里面是哥哥的“若有人兮”,想着为它的诞生该写什么样的文字才好。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榕树下,也许因为那里是我最早分娩出文字的地方。在榕树的日子,我还很年轻,或许年轻都算不得的,是年幼吧。有非常多、非常多需要发泄出来的奇思怪想,乖谬的故事总是要配些幽怨的味道,那文字读起来象流水帐一样没有起伏,拧一拧还有些许青春迷惘的泪水。

  那个时候,我好像才从张信哲委婉细致的声音中张开眼,复读艰难的日子让我有兴趣去了解其它的,除了爱情以外的痛苦都要用怎样的旋律去表达。在阴冷的寝室里,为了躲避查铺我们都关着灯,各自躲在被子里面听巴掌大小的收音机,不管什么样的音乐都接受,都被哼唱,都被挖掘,都能够唤起星星点点的对于未来的畅想。

  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我现在写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对于未来是清晰的。而那个时候,裹着潮潮的被子,看窗户外隐约的昏黄的灯光时,却常常哭泣,哭泣是因为不知道未来的样子,哭泣是因为焦急。未来总是要来的,我们却都不知道它会以什么样的姿态走来,我们对未来的面目毫无影响。那时,同住在一起的,都是些心怀怅然,却不进取的女孩子,搭伴躲在宿舍里听广播,后来,她们都有各自的未来。

  那时的未来,于现在,早已是淡淡的过往,只在下午茶的时候,才被欢快的人们提及。但在那时,对于我们每一个,都是有重要到可怕,到生死的意义。

  我闲暇的日子,就在榕树下细细打理自己的文集,记得第一篇叫《蝴蝶》,后来发现很多人都喜欢以蝴蝶,特别是蝴蝶过海为题,想来王菲那句“蝴蝶飞不过沧海”是深入人心的吧,起码我就是这样,一直很爱自己这篇《蝴蝶》,虽然文字笨拙,故事却完整,淡淡的结尾,略有哀伤。完全是一派小女生的爱情悲喜,是我那时应该有的调调。

  再后来,竟然没有原因就把《蝴蝶》丢了,复读的时候,曾经专门打印下来在好友间传阅,再加上高考模拟的时候,语文考了130分,被老师赞为才女,甚为得意,并奋然有了为文学献身的刹那的想法,真的只是刹那。就是曾经刺激我写作的《蝴蝶》,在后来那些杂乱的后续的文字中间,丢了。我现在甚至连完整的句子也记不起,这样也好。

  第二年,如愿进了所谓的重点大学,一下子就垮了。从心,从身,全部都垮下来,每天无所事事,对重点大学究竟重点在哪里也没有任何的兴趣,依旧还原到复读的状态,终日躲在被子里……看电视。那时我不住宿舍,与好友住外面,起初还有些样子,两人一起上课、自习,傍晚时,她与一群海南人打排球,我假模假式的捧一本小说,在草地上看;再后来,好友恋爱,丢我一人在家里,全无温暖惦念。只好每天睡到自然醒,夜里看各色体育比赛,偶尔在论坛上写些疯言疯语,倒也自在快乐。

  夜晚倒不如复读时难熬,复读时,很少晚自习的重要原因,就是害怕课间被赶在走廊上,火车站附近的霓虹灯逃也逃不掉的闪在眼里,远处是一片橘红色,我站的位置却仿佛全黑。那时没有未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和外面的橘红色粘连在一起,所以在走廊上就站的很伤心,那伤心甚至是悲壮的,打算就此落在那潮湿黑暗的寝室里,永不超生了。

  上大学,夜里反而是有趣。傍晚时分最为愁人。特别被好友抛弃好,只剩下我一人,冬天独自坐在厨房的暖气旁,看教学楼旁的太阳渐渐掉下去,心里一下就能涌起无数的字句,来形容当时的凄凄感受,身边却连个抄录的人也没有,只有摇摆时,身下椅子跟着吱呀的响。有时,那字句涌的过于猛烈,我就起身,穿成大熊的样子然后闪到任何能上网的地方,想把它们倒出来,排列好。可是,往往等我坐下来,暖和过来,它们已经冲散在身体里,没了踪影。所以那时的文字常常是凌乱不堪,绝少有能顺流的。

  毕业后,非常顺利的找到工作,然后坐在笔记本前,打开word,便秘一般的使劲,却连个屁也憋不出来。我想,也许我是不行了。

  没有了怅然若失,没有了游手好闲,每天专注的在一堆外文单据和数字间婆娑,我对生活的幻想已经退化,我对生活的不满再也不会变成文字涌出来,它们都是在电话里和人争执时变成语言脱口而出,然后就在空气里,不再属于我。

 

 

10月11日

拿江月姐姐练手

       眼前是一片芦苇滩,芦苇不到抽穗的时候,长的郁郁葱葱。很多人喜欢看芦花在夕阳里摇摆,江月就是其中一个。
      那个时候,这里还算的上是一个湖泊,烟水茫茫的看不到边际。我每次来,江月总是坐在一尾小船上,她从春天就开始盼着芦苇抽穗,好在夕阳里重重的慨叹一番。那尾小船是用混铁的楔子钉在沙地里,它只是为了配合江月在夕阳中看芦苇的心情而存在的。每每想到这些,我都会在心里说,无论如何,她不过是一个女人。
       江月的买卖做的很大,药材,绸缎,赚钱的买卖就没有她不插手的。后来在京城修起阔绰的湖南会馆,江大老板的名号就无人不知了。我初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那条小船上坐着看芦花。我拿了朋友的信,她看也没看就说“你以后跟着我吧,我每个月给你一百两,你就坐在这里帮我看芦花。”
       当年湖面结冰的时节,有人骑快马从京城赶来接我,顺便到的还有三百两的银票。其实没必要,我要走早就走了,江大老板不会为了区区三百两而失去我。我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牵挂,所以是个能够随时去死的人,这最为难得。

       江月总会在夜里失踪。后来听人说她是去一个叫做流水轩的地方,再后来,我也被带去那是京城郊外的一个小亭子,四周黑压压站了一片的人,都蒙着脸。他们说了很多名字,很多地方,有些我听过,大部分没有。那些人里面,有一个穿浅灰色大褂的人总是淡淡的笑着,虽然我只能看见他的眼睛,我也知道他一直在笑。
       我到湖南会馆的第三年,端午节的夜里,江月一个人在后院祭天,烟火缭绕中突然有人从暗处显身,没和江月过几招,会馆老老少少就全涌了去。来人使刀,招法很懔厉,但是败了,败在一个穿灰色大褂的人手里。我看着灰色大褂的眼睛,就知道他是在流水轩一直笑的人。人们叫嚷着要杀了刺客,灰色大褂只是稳稳的把刀架在对方的脖子上,然后淡淡的笑,等着江月发话。
       江月长叹一声,让她去吧。

       那之后,我知道灰色大褂的名字叫做恒一刀,是京城人氏。会馆的人说,江湖上使刀的人,他是祖宗尖,可我看不象,他总是淡淡的笑,斯文的象教书先生,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是一个刀客?不过他后来真的有教我使刀,他说一个小姑娘在刀口上舔血,怎么能使不好刀。这样安逸的生活,一晃又是三年。眼看就是端午节了,江月给了我三千两的银票,然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和我非常的象。妹妹是一个练武奇才,尤其爱刀,打小就和会馆上混江湖的朋友讨教,最后决定和姐姐一较高下,在那片湖泊边,妹妹输给姐姐,就负气乘船而去。自那以后,每年芦花迎风飘摆,江月就坐在那里等,等有一天妹妹会回来。
       其实妹妹每三年就会回来一次,每次回来就会杀很多人,每次都被江月擒住。流水轩那里的蒙着面的人,绝大多数是主张斩草除根,力劝江月大义灭亲。渐渐的,记怨很深,江月才重金请来恒一刀,制住妹妹不让她再过多伤人。

      江月讲的很悲切,我听的很茫然,我一直为手里三千两的银票而兴奋着,盘算过了端午就去打一口好刀,要和恒一刀那把一样的好。江月说,今年妹妹再回来的时候,要我和恒一刀一起出手,还叫我千万小心不要伤了她。我心里一直想,哪里可以打一把和恒一刀一样好的刀呢?
      每年端午节,江月都要一个人在会馆祭天。这一次我蹲在她不远处的房脊上,烟雾缭绕中我听见江月轻微的惊呼,于是笨拙的跳下去,挽着刀花朝江月跑去,我离江月还有不到两丈的距离时,突然觉得眼前有一条银丝晃了一下,接下来胸前一片清凉,低头看时血已经渗了出来,我前面站着一个穿灰褂的人,他和我一样的惊讶。
       他说,你不是姑娘?然后又说,你不是灰姑娘。
我已经倒在他的脚边,心里想,那张三千两的银票肯定被血染了,不能兑付,真是可惜。

       一时间,好象涌进来很多的人,我隐约听见江月在哭泣。恒一刀蹲下来,把我的面巾紧了紧,然后有人拖拽着我,出去了。


      很多很多年以后,那片湖泊已经干涸,芦苇越来越少。江月也不再会坐在一尾小船上看芦花。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她钉了船是为了等妹妹,后来她的妹妹在端午节的晚上,死在了恒一刀的刀下,牌位供在京城的湖南会馆里。虽然不时仍然有人会在夜里出现,和江月交手,但是都是些昔日仇家,每次总可以死里逃生。江大老板的名号越传也越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