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然 的个人资料所以然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日志


11月20日

行走在我生命里的陌生人们

对我来说,夜才刚刚开始。

听林忆莲的《放开手》,是新歌。

忍不住的,真的是在忍,但是忍不住的,想起了那一段青葱却又是苦涩的日子。我好像提到过,我站在那栋教学楼的四层过道里,看远处,西安火车站的灯火通明,此生绝无仅有的胆怯和茫然。就那样站着,耳朵里是各式各样难言的痛苦词句,生活在我眼前画了巨大的问号,那是我做不出的习题。

也是那时,开始有了网络的生活,像自己写的小说故事,可以自己进去做任何喜爱的角色。开始有陌生人行经我的生活,向我示好,我与这些陌生人互相交换着生活无奈而杂乱心得,交换着暧昧和安慰,交错着看陌生人和陌生人之间的爱恨。那样的日子,非常的过瘾。我没有吸食鸦片或者毒品的经历,因此当很多人把上网的瘾头比之前者时,我是有些不以为然的。

有什么戒不了?后来新鲜劲过去了,互相厌烦,互相猜忌,互相觉得没意思,便扭头去做别的更新鲜的事情,那样闹闹轰轰的一群人就散去了。如今,只剩下我和姐姐,不知为何,越走越近,到应了当初我说过的一句傻话,不离不弃。

 

再后来,换了门庭,迎面而来些陌生的古怪的名字,这些名字断断续续的在我眼前出现,逐渐变成相熟的人,迥然不同的风味,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心境换了颜色。那时,有个男人很蹊跷的就出现了,以一个陌生人却又不甘心是陌生人的样子,他把一个男人能够做到的耐心和关怀都做到了,可笑的是,多年之后我们终于相见,他却要送我另外一个人那里。说起这段小插曲,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的一段心酸就掩藏在着这句话里,却无关这个温情脉脉的男子。

说起来,我们后来连半点恩情也没有剩下,他终于还是以一个陌生人的姿态离开了我的世界。

 

有段时间,我经常左手握着听筒,右手拿着纸巾,对着姐姐大倒苦水时,从来没觉得姐姐是一个陌生人,虽然那时我和她也是没有见过的,甚至有一段时间都失去了联系,但是姐姐终于牵了手,叫我一声小妹,利马将我招安。

 

慢慢的,越来越少有陌生人走过我眼前,原先熟悉的名字也一一淡出,最后变成QQ表里一个灰色的头像,其中有些是我以为能够摆脱陌生人而跳脱成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人。当我决心也做一个QQ灰色头像时,MSN上有了大哥二哥,这算是我网络生活里最后捕捉到的两尾鱼,两尾老鱼,不过肉质鲜嫩,吃起来不觉得腻歪。

突然想到了,我曾经有七个哥哥,戏称是七种武器,不过一个也没有留下.................

 

我以为,很多事都在命运上有缘由。我也算是有伤心情事的人,虽然那时少不更事,好在终于也是同样的方式得到了能相濡以沫的人。相濡以沫这个词,其实有些可笑,第一次有人这样对我说时,我就知道,这个不是我要找的。哥哥是很小气的人,对于之前的人与事,他是坚决的不知道,我偶尔故意提起,也会惹得他真生气。

相爱的人,都希望自己是对方此生遇到的第一个人,这样的心情却总是被现实折磨着。其实,第一个遇到的人,也许爱过,却终不是能守得住的。若然没有这些经历又怎么知道谁会是自己要的呢?

那么多的陌生人或热烈或温暖或歇斯底里或轻描淡写的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来来去去,我隔着一道玻璃窗看着他们对我的表情,说过的话,字字句句后来都消亡了,这些陌生人也三三两两的离去。这样的生活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丝艳丽的颜色,那些能够留下来的人,却依然保持着最初的样子,无论他们是爱人,还是朋友,都是我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说起来,那段热闹非凡,充满烦恼的日子,如今都成了点点追忆放在旮旯里,偶尔听到当时的歌,路过当时路,情景就会栩栩再生。晚上听到林忆莲的新歌,也难免的勾起了这些许的过往,让我写了这许多的废话。

 

11月1日

我的张信哲时代

下午和方鸣聊天的时候,他用他新买的诺基亚手机放张信哲的新歌给我听。

偷了半日闲,悠哉的躺在床上边听广播边玩游戏,988的节目是推荐张信哲的新歌。呵呵,西安真是邪门的地方,凡事都要扎堆才过瘾。听他那首《曾经》,突然又回到高中去了。

我的高中时代,甚至说我的中学时代都是在张信哲的歌声中度过,我对他的喜欢,对他声音的迷恋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讲的明白。

初中的时候,身边的女孩子似乎没有不喜欢他的,每一次他出了新专辑,我们都会跑去买正版磁带。久一些了,就知道去买盗版的VCD回来看他的MTV。每次都是沙发上坐一排人,每人手里都攥着卫生纸,边看边哭。这些情景老妈都是明细的,还经常帮我去买磁带,但是老爸很不喜欢,那时“追星族”是时髦词汇,也是长辈心中充满讽刺和反感的词汇。有次老爸下班回家,碰巧看见我带着死党们在沙发上看MTV感伤,把老爸吓坏了,以为出了什么事让几个女孩子哭的差点背过气去。

初三的时候,张信哲那张《深情》专辑的MTV里有一场车祸的情景,渐渐有人谣传张信哲死了,这个谣言在一个周一的早上爆发了。我记得晨读时,走过每一个初三的教室,都可以听到抽噎的声音。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高中时,情窦初开的我们更是统统活在了张信哲的歌声中,化身为各式各样的悲情角色,尽情的自编自演。一出出青涩的爱情戏剧,断断续续的暧昧,幼稚的誓言都透出年轻的心对未来幸福的期盼。

我也不能免俗,房间里有两张张信哲的海报,每每相对都遐想万千,一度幻想自己是他的贴身助理,替他打点衣食住行。夏天的时候,老爸胆结石手术在家修养,住在我的小房间里。有天早晨我对镜打扮,看着背后的海报,越看越觉得奇怪,猛然间发现画中人居然长出了胡子。于是爬到桌子上细细看,才明白是老爸百无聊赖的时候用油笔画上去的。一时间笑得差点摔在地上,一面生气他诋毁我的偶像(老爸总说张信哲娘娘腔,因此才画了胡子,以示该有男子气概),一面又佩服老爸的手艺不错,画的细致入微,极为传神。

自己喜欢的人,总希望他永远都星光灿烂,可是张信哲也慢慢的离开了华语娱乐的最顶端,出歌的速度也放缓。可是,真正让我结束了张信哲时代的原因,是哥哥。

认识哥哥以后,我开始听70\80年代的摇滚乐,开始听许巍,郑钧,张楚,窦唯,何勇,越来越玩世不恭,越来越会娱人娱己,也越来越严肃的面对生活,认真的考虑问题。那个略有忧伤又色彩斑斓的青春岁月已经渐行渐远,那时的人,那时的事,很多都已不再记得起。

好在,方鸣还在,我们还可以坐在一起放肆的玩笑,好在,张信哲还在,还有《曾经》这样让人感动的歌。

 

你终于戒了好久以前
我就一直劝你戒的烟
因为你现在最爱的宝贝
希望你健康好多陪他几年
原来人不是不能改变
只是看他愿为谁改变
朋友可怜我失去了一切
他们不了解我得到了哪些
为深爱的人放弃自己
是天真或勇敢时间会说明
很高兴有人承受了你的孩子气
我很爱很爱你曾经
为在乎的人放弃爱情
是消沉或整理慢慢变清晰
很高兴有人完结了我的忧郁
我很爱很爱你曾经曾经

 

9月7日

般若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香、声、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捶,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8月22日

跳错位的探戈

 

  我是很偶然的机会,看到《春光乍泄》。好像是冬天,要么就是刚刚开春的时节,总之那时呼和浩特的天气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冬天是一样的清亮而寒冷。

  昏昏暗暗的,看着两个英俊的男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陌生的城市里,一下子亲吻,一下子哭,一下子拳打脚踢,这些遥远的情节,一层一层的剥落开,原来他们之间居然是心酸的爱情故事。我窝在网吧独有的发霉的空气里,看着张国荣抱着那张覆盖过他,他的爱,他的情欲的薄毯痛哭,我不明白我的那些眼泪是为了什么.

  黎耀辉和何宝荣其实是剧组工作人员的名字,也是很有香港风味。两个名字从香港来到了阿根廷,为了看一眼伊瓦苏的瀑布,瀑布景色被做成了台灯,被黎耀辉一路带在身边。故事开始时,任性的何宝荣刚刚说完那句“让我们从头来过”,然后撇下同伴扬长而去。

  再次相逢,在那家SUB BAR,何宝荣被鬼佬卡在怀里,狎昵着从黎耀辉的鼻子尖前经过。那是一家有名的探戈吧,每晚都有探戈表演,黎耀辉的工作是招揽香港、台湾的客人。这个工作显然是很不入何宝荣的眼,在他住的酒店里,他们激烈的争吵,互相指责,突然何宝荣小心的问,你后悔吗?黎耀辉告诉他,后悔的很。然后一个空酒瓶在何宝荣的头上爆开,只剩下他一个人蜷在床上哭泣。他很骄傲,也任性,失去的还要找回来,他一遍一遍有意无意的在黎耀辉身边出现,观察着他的反应,招惹着他,让他心烦。

  何宝荣被人打伤,踉跄着跑来找黎耀辉,那张肿胀的脸出现在二楼的门外,那一霎那,黎耀辉只是惊诧的;何宝荣满足的笑了一下,然后扑在黎耀辉的怀里,亲密的细小的绒毛交叠,磨蹭着,这一霎那,黎耀辉是心疼的,很多说不清楚的情绪从他,还有我的,张开的毛孔里分泌出来,滴滴答答的落在旧木地板上。

  如果有人看过《春光乍泄》的电影海报,应该记得有一张是在出租车里。那就是两人打算重修旧好的时候,何宝荣心满意足的靠在黎耀辉的肩头,布宜诺斯艾利斯昏沉的夜色随着车子左拐右拐,我也希望这段爱情从此能够峰回路转。

  有人说,梁朝伟演的黎耀辉,几乎集合了东方男人的全部优点,宽容,忍让,勤勉,脚踏实地,嘘寒问暖还有不断点的宠爱和迁就。在那间“生命感很沉重”的屋子里,黎耀辉替何宝荣退了衣裤,擦洗了身体,把饭一口一口的喂在嘴巴里,夜里掖了被角,然后坐在台灯下静静注视着后者。

  何宝荣有着令人着迷的性格,他很挑剔,又觉得身上脏,又觉得黎耀辉的床上虱子多,一下半夜三更要抽烟,凌晨又要去散步,不过夜深的时候,他也会坐在床边,盯着沙发上的黎耀辉发呆。

  有一个小细节,最让我感动,凌晨散步回来的黎耀辉高烧病倒,何宝荣把他的头从毯子里拨出来,然后抵在他胸前,央求黎耀辉起床做饭,说自己好饿;黎耀辉僵直着脖子大喊,你问问你自己,还是不是人,这样了还要我做饭给你吃!紧接着的镜头,黎耀辉裹着毯子站在厨房,刚刚打了一个鸡蛋在锅里。

  渐渐的,何宝荣的伤也好了,他开始教黎耀辉跳探戈。两个人在房里练习着,略显笨拙的黎耀辉总是记不住步伐,开始好好的,然后很快就乱掉了,何宝荣让黎耀辉自己好好的练习。

  再次碰头的爱情到这里终于最最美满了,在何宝荣不断变化的花样下,他也终于和黎耀辉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这段爱情,恐怕在香港就很艰难,否则也不会长途跋涉来到阿根廷。在异国,这样的同性亲密关系似乎是少有压力的,但变数也多了许多

  其实和异性恋人一样,黎耀辉和何宝荣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不能在一起,何宝荣喜欢来去自由,喜欢甜甜蜜蜜,他每一次的离去本也有归期,所以他总喜欢说从头来过,不过这个归期是很难确定的。他以为黎耀辉会一直站在原地等他,他对黎耀辉有着强烈的占有欲,所以他再次转回头来,发现黎耀辉已经从那间“生命感很沉重”的屋子里消失并且无从寻找的时候,这个结果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也令他绝望。

  黎耀辉的感情非常内敛,纤细敏感,他心里心疼着何宝荣,心疼着他们这段深陷重围的爱情,他也惦记着世界那一头的父亲,不知道自己做下的乱子何时是了解的时候。他一直都只想回香港,和何宝荣一起回香港,他把何宝荣的护照藏起来的时候,也许是想着返香港时拿出来用吧。可惜护照是留不住浪荡多情的何宝荣。

  再后来,黎耀辉咽下这口气,拼命的赚钱,他宁愿把欲望丢在电影院的漆黑和公厕的狭小里,想来对何宝荣也不是死了心,只是不想再见到,不想再有“从头来过”的机会。对于黎耀辉来说,每一次从头来过,不过是伤心的预告片,预告片总是精彩,但是那不过是短命恋情的浓缩精华,之后漫长、枯燥、不知底细的等待里只有他一个人。

  再后来,何宝荣终于又想要回到黎耀辉身边,他厌倦把欲望付给那些陌生人,他期待着某一个转角能和黎耀辉相遇,他坐在SUB Bar门外,当初蓝色的光影已经蜕成灰色,他在早晨醒来,从台阶跌坐在地上;他甚至坐在黎耀辉的房子里,一边擦地板一边等待着,以前门边的位置是黎耀辉的,现在换成他守在那里盼望着一开门就能看见熟悉的身影转过楼梯走过来。

  两个男人,跳探戈,总是有人步伐错,紧接着全部都乱掉,第一个男人走在1步时,第二个男人已经跳过去了2步,落后的想赶上步子,超前的却回过头来捡1步走,就这样,越跳越乱。当时,恰好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春天,那间屋子里打窗子敞开着,风把帘子卷的很高,空气里是海港腥腥的味道,闻起来很性感,他吻着他,手扳着他修长的腿,一路向上停在紧凑的臀部,狠命的向自己的身体拽过来,两个英俊的男人就拢成了一个人,于是这段探戈也成了他们之间的爱情舞蹈。何宝荣曾让黎耀辉独自练习这段爱情舞蹈,然而失去了默契,也失去了继续下去的机会。

  这个故事中情谊最浓的部分,只是短短的几分钟,之后,它只是在何宝荣的思念里,短暂的再现过一次,那时再看,已经没有美满,和那些烟雾缭绕的纷争一样,都是何宝荣此生破碎的记忆。

  熬过漫长的冬天和盛夏,黎耀辉终于站在伊瓦苏的瀑布前,泪眼朦胧。俩人本是为瀑布而来,重聚时何宝荣还问黎耀辉可曾独自去看过,并相约病好了一起去的,最后还是黎耀辉一个人去了,算是让这段爱情有一个断绝的地方。

  我本来以为会有大的意外在两人身上发生,比如死亡,突然结束了,却也就永远难以结束。可是王家卫却选择让他们最平淡的分开,黎耀辉去了台湾,最后也回到香港吧。何宝荣就被切割下来,时间永远的停在了布宜诺斯艾利斯那间小小的房间里,他和那张毯子相拥而泣,一整个城市都不过是这伤心的背景。

  其实《春光乍泄》里不止是是黎耀辉和何宝荣的,何宝荣其实只出现在前一段的戏里,后面大段是张震和梁朝伟,不过在我眼里,没有这些复杂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很多人都醉心于这部电影,更多人是醉心于张国荣的表演,不过于我而言,着迷真的只是因为两个男人的爱情,他们在一起时的生活。

 

 

7月10日

世界杯结束了

世界杯结束了,意大利赢了,德国输在了世界冠军的脚下,也算是对象我这样的德国球迷的一点安慰。一直想找机会为德国写点什么?但是终于作罢了,这点情素就留到四年以后吧。
6月7日

又是一年高考到

知道今天高考,早上出门特地避开高峰,或许我已经没有什么机会和考生们争车坐,甚至连那年夏天的记忆都淡的无法与人诉说,唯独记得我高考那年下了一场大雨。那场雨水是中午时分落的,让我的高考在三分之二的时间里,都透着清凉。

高考之后,人生的轨迹会有所不同,会离开父母,去另外的城市里生活,会有一些不同的乐趣和苦楚,偶尔在百无聊赖的夜里想妈妈。我想,高考更为重要的是你曾经经历其中,受尽了挤压-身体和心灵兼而有之,并因此而发生改变-身体和心灵兼而有之,开始了新的生活,对生活也有了新的认识。至于高考的结果是不是能上一个理想的大学,我其实根本不在乎的,我那时完全没有所谓的理想的大学,可能更多人是有这样的目标。

我一向是散漫的,更喜欢自然的转变。即便没有通过高考这层阶梯,登到心之向往的地界去,也会有一些不同的东西。高考是一种尝试,成败都会改变命运,这就足够了。于我,未必定要成功才是快乐的,发生改变就会有新的机会,人生不也是这样?

刚刚和同事在讨论今年的作文题,心里想着,这一次多少人有会走过去,有多少人会在这里转弯,那些五彩的命运或纠结,或撕裂,一番缤纷的景象。

5月6日

再遇见何晶

刚刚在零点交界时坐着,心急如焚的要打开MSN,可惜无线网速不怎么给面子,搞了半天才爬上来,突然想起六七年前家里还在用拨号,一群人在聊天室泡着,突然一个名字掉线了,突然另外一个也掉线,wind姐经常说自己掉到了泥沼里,正在努力爬呢。

没想到多年以后,我突然又回去了。

很多事情都是周而复始的吧,前几日在QQ上竟然遇见何晶,当我看见验证信息里她的名字时,简直觉得是个不怀好意的玩笑。何晶是我高中,准确说是高三时最好的女性朋友之一,当时也就只有她和仲明锦与我终日混迹在一起,是我第一位少数民族好友,呵呵。

高考后,我与大部分的好友失了联系,何晶也是其中的一个。几个月前和张琦在电话里互相唏嘘,还提起这个美女,都很想她。所以几个月后当她没有预兆的回到了我的视野时,我觉得这是个玩笑,目的就是要我掉进对读书时代的不可救药的追思中去。

何晶一上来就问到了郝哲,这其实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在她看来,郝哲象一个完美情人,可惜我却不懂得欣赏。熟不知,但凡是没能开花结果的,是必然也是使然,也许是天意使然,也许是自身使然,总归不会天意不会仅仅因为要“弄人”而散了姻缘。我如今已经给别人做了老婆,心里对于这些旧事坦然的很,我想我在此之前,应该没有真的爱上了谁,否则以我的心性,又怎会随意散弃?又怎会是落花流水?

想起三毛的一句话,我跟着何西时,觉得他只有我这一个女人,我也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人。现在体会的到,这份天真多么珍贵。

当我告诉她,我已经是个已婚妇女,看的出她的惊讶是真的。

于是我们俩就这样掉进了对高三岁月的追思中去,说了一些很不咸不淡的话,我甚至还问到了她的弟弟。我这套虚情假意式的关怀,一向不用在自己人身上,可见也是逼的没话说了。

得知她刚刚有一个转正的男友,忙问她是不是很帅,象不象李鑫。她说差的很远,一点不帅之类。我于是大感欣慰,孩子也终于长大了,知道长的美不能当饭吃了,知道选择是多么重要,多么慎重。虽然随性一向是我赞许她的地方,但是我更倾向于做一个理智的人。

我告诉她我嫁了一个比自己大六七岁的男人,她只说了一句,好着呢。这一句不是那么真心我也能感觉的到,人大抵都是这样,对第三方的记忆都停留在最后能够相互感知的时间片断里,直到再次进入彼此生活,中间则都是空白一片。所以,何晶同学对我,可能还是高三时的判断和记忆,她始终重复着一句话,性格太强了。并举例说明,例子就是高考前我们几个不知死活去爬华山时遇见的算命人。

我对何晶的印象也仍然是那年盛夏时,总拉着我满学校看美女的她,眼睛很大,身材超级好,骨感到会硌人的那种。

那时当真是青春岁月,对未来是无限的憧憬。很多对生活美好的计划,都源自于无知而非年少,后来读了大学,到现在也工作了,知道那些计划那些想像,甚至连生命的浮光掠影都算不得,因为从未出现过。曾一起做这些痴梦的人们,当时心中都是不离不弃。我就曾经想过和所有的朋友生活在一个空间里,直到死去。现在这些曾在我构思中的伴侣,我以为坚不可摧的,都已经随时间,随着其他物质或者核酸生命体离我远去,幸然还有象牛淼、张琦、何晶这样的人,远去后又重新回来。生活的轨迹画了一个圆,让我们再次相遇。

抛开了无知,对生活,我们都有了新的看法,可能更多了一些勇气,都是脚踏实地的勇气,张琦去了贵州创业,牛淼则要照顾一个倾斜了的家庭,何晶究竟怎样,我现在还不清楚,这可能要等到我俩相约大吃一顿,再互诉衷肠后才能直到吧。

总之她回到了我的世界,虽然她看我的眼神,仍然有浓浓的2000年的味道,但是我们都已经在2006年了。

 

 

4月25日

青春放浪人-补习篇

        人不能太狂了,不管你有没有底气,这道理我第一次高考完时还没有体会,直到成绩下来,差一点点,就一点点就可以去重点院校。但是看看我的高考志愿,这样的分数不上不下,只能去二本。如果我当年没有听爸的下来补习,现在也写不出这一篇废话了。
    我还记得那会特别热,我还坚持着看每两礼拜一次的一级方程式,剩下的时间都是百无聊赖,挂在网上。
    那天大概是到了下午五六点的光景,我们一家三口坐在偏东的主卧里。爸一边擦着汗,一边和我谈,谈的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最后,老爸留给我一道选择题,A 去上二本 B 去补习。 我一直沉默着,好像也没有哭,但是鼻子尖很酸。过了不到一分钟,老爸又补充说,其实他的意思是让我去补习,来年再考重点,一劳永逸。其实这结果我已经想了很多次,老爸是很要脸面的人,再加上几届处长的孩子都没有能上好大学,他也是希望我能给他赚脸。
    我那会是霜打的茄子,根本没什么资本选择,一切都是听安排的份儿。
 
    然后我就去了方正,方正补习学校,当时在西安还是颇有名气的。我进去的时候排在第六名,因此省了一半的学费。省下来的钱就交了住宿费,老爸给我挑了八人间-这已经豪华间了。更多的人是住三十五人间,是在一个好大的教室里面。
    不过我们这个豪华间一点也不豪华,是低矮的小民房的二楼,最靠南边,底下一层是男生宿舍。我们这间还是和水房加厕所对门,起初总是会堵,然后污水就漫到我们宿舍;这也就罢了,我最头疼的是一大清早,四点半就有些刻苦又爱干净的人,起床洗漱,搪瓷脸盆磕在水泥台子上,那声音就象一根金属丝在脑子里搅和,难以忍受。
 
    就是这样的条件,我还是和我舍友们欢天喜地,苦中作乐。
    我上铺住着陈茜,这个名字后来都被人忘记了,因为她长的小家碧玉,很有姿色,所以我们经常叫他脱衣服秀一把,“秀秀”反而成了大名,被呼来喝去。秀秀和郑颖最是要好,总在一处。
    郑颖睡我对面上铺,她下面是小婧。小婧是最小的一个,也是宿舍最晚来的一个,原因是在生病,她的身体一直不好,我还记得有一次突然高烧,我们背她去中心医院急诊,那一次闹的很厉害,因为方正是半军事化的管理,每周只有半天假,其它时间住校生是一律不许出去的。小婧的高烧来的很突然,我们都很无措,偏偏点长(就是方正学校一个点的校长)又不在,不能请假,班主任不许出去,我就和班主任吵,和看门的吵,愣是和circle把小婧从学校送到了医院。后来小婧认我妈妈做了干妈,我们就是姐妹相称,也是我唯一一个妹妹。
 
        Circle是我的“对头”,睡觉时头对头。其实按照要求,本来是脚对脚。但是我挨门睡,要是脚对脚难免脸冲着垃圾堆,所以我一去,就不得不和circle商量要头对头,因此她成了我在方正第一个打招呼的人。当时她头发还短,虽然比小妹长些,但是扎起来也就是个笤箸尾巴。她的眼睛很大,虽然没有小妹大,但是瞪起来也有些吓人,而且又长,说不出的妖冶。她原名叫杜媛,因为媛和圆同音。我们以学习外语为名,就起了一个英文名字。所以一半情况下,我都想不其杜媛是谁,我只知道有circle。
 
    要说circle 小妹和秀秀,都是南二楼一号宿舍的原班人马,郑颖可是移民,当时宿舍有两个空缺,郑颖因为秀秀的缘故,总往我们宿舍跑,时间一久,和我们都分外亲热,尤其和小妹要好。再后来,性子火爆的她与她们宿舍里的更火爆的人大吵一架,打算搬出来,小妹就邀请她搬过来,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当然是愿意的不得了。就这样郑颖成了我们的新成员,并且还多带了一位―“大师”赵晶。
    赵晶的性情和长相一样柔弱,酷爱看各种台湾版艳情小说,每次收假回来,都背一大书包。起先我们总是骂她不求进取,玩物丧志,后来,我们一群人都蹭她的书看,看到晚上连自习也不去,看到上厕所都人手一本。坦白说,开始时完全是冲着那些耸动的情节去的,大家拿到书,都是快速翻阅,找到香艳的部分便安静的看。再后来,她的书根本跟不上我们这样的阅读,大家也就留心起完整的故事。
    赵晶如今跟我们都不怎么联系,但是她有很多事情还被我们讨论着。她妈妈去世的早,后母还带进了一个姐姐。说起来,这些情节就很象小说。她从小很依赖她爸爸,人我见过,很高的个子,人很修长,一看就很有女人缘。赵晶最初搬进来的时候,一直都说她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大她两三岁,在中央财经大学念国际金融,课余时间在中关村一家IT公司打工,月收入过千。在我们看来,这简直就是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完美结合。但渐渐的,这个童话故事露出越来越多的线头和坏点。她的青梅竹马开始在读大三,过了两个月就留级成了大二;她和青梅竹马从来不打电话,不写信,纵使我们威逼利诱也如是。我们聚在一起讨论童话的细节,发现和台湾版的小说一样的风格,太多的雷同。比如,高中的时候,青梅竹马曾经在赵晶家给她洗澡,而且父母都在,虽然没发生什么,但是于情理是说不通的,还有那些诸如肚皮暖脚丫子的温馨场面,也经不起推敲。
    后来,是大师自己把这场戏唱砸了。十一我们有几天小假,但是和社会放假是错开的,大师说青梅竹马跟学校请假坐飞机回来看他,而且底气颇足。于是我们都决定留下来等,表面上都是等着看这位手指纤长的钢琴王子有多么帅,实际是想看这谎言要怎么被戳穿。不过我没有等到最后,我那时太渴望回家了。总之,从此青梅竹马再没有出现过了。我们对这样精巧庞杂的谎言颇不以为然,现在想想,当时是太刻薄了,每个女孩子心里可能都有这样的幻想,每个女孩子应该都曾经活在自己编织的谎言里面,那是很幸福的。唯一错的,是她不该告诉我们,主观世界再美好的东西,在现实里都是谎言。
 
      关于“大师”这个外号,也与我有关。我当时刚刚跟前男友在一起,刚刚经历过一次惊心动魄的选择,而且余波未平。赵晶那时迷上了塔罗牌,而且算的还颇准。一天中午我就劳驾她为我的爱情占上一卦。根据牌面的显示,我会坚持自己的选择,但是这不是最后的选择。也就是说,我还是会和前男友分开。那时这对我,还有有些触动的,因为临近高考,我不希望自己的心神过多的纠扯在没有意义没有结果的情感上。于是把这个结果电话告知了对方,没想到对方强烈要求和赵晶通话,他问“大师,你有执照吗?”,就这样,宿舍的人都叫她大师,借此笑她半吊子的算卦水平。 但是五年过去了,赵晶当天的话还依然清楚,重要的是,事实证明一切都跟她讲的一样。
     我终于离开了那段付出甚多的感情,和哥哥走在一起,过起无忧无虑的日子。
 
    在我们相处的一年里,赵晶的感情一直波澜不惊。秀秀倒是左右逢源,我还记得曾经有个男孩子总送她返校,有一次手里还提着一大袋忘不了口服液,我们都笑说,他是怕秀秀忘了他。高考后,我和秀秀见过一次,那时男孩子已经移情别恋,秀秀是很伤心的离开西安去了秦皇岛。刚毕业的时候,在深圳,前不久和男友去了青岛。她的男友,我见过,是很高大的东北男孩,并且是网友,不知这段爱情何时能开花结果。前年我去深圳的时候,拖着秀秀去酒店陪我,结果我们聊到凌晨三四点,说了很多女人之间私密的话题,比起四年前躺在方正的宿舍里聊流行音乐和班上的男孩子,不知是成熟了还是堕落了。
 
     小妹,秀秀,circle还有郑颖,进方正的时候都是短头发。如今四人都是长发,独我一个又剪了去。记得夏天洗头发,我们就比谁洗的快,拿着脸盆冲到水房,直接用自来水洗,我总是最快的一个。那时头发长,容易脏,她们总说,徐笑,你的头发可以炸油条咯。于是一群人又一起去洗头。后来都懒了,一个礼拜也就两三次,只有秀秀勤快,每天早起必洗。
 
     女孩子住在一起,总是离不开减肥和美容。于是吃完饭,几个人横在地上,集体扭腰,感觉着脂肪从左手留到右手。小妹总也积极的参加进来,但是总被我们撵出去,因为她太瘦了,只有80来斤,这样的人也来减肥对我们是打击。秀秀也很瘦,她总是站在床前,感慨的说自己是“三无”女人,后来这个三无女人在酒店里,向我展示了她的性感丝带内裤,我明白大家都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虽然那时我们也没觉得自己是小孩。
        Circle的减肥方法更是夸张,她坚持只吃苹果不吃饭,而且每晚都做仰卧起坐,小妹也跟着,她总嚷嚷自己腿粗,我们告诉她,80斤都长腿上也不粗的。偶然的,我发现circle总是蹲在她的蚊帐后面,她才哈哈笑着说,莫文尉就是这样瘦腿的,于是一堆人都蹲在床上做大便状。再后来又说把腿架高能瘦,晚上大家都把白晃晃的腿晾出来睡,但也没见谁瘦下去的。
 
    我们不让小妹减肥,也是因为她身体不好。刚来的时候总是咳嗽,每天大把大把的吃甘草片。那时她样子也象个男孩子,我们都好喜欢她。其实小妹心思很敏感,只愿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她的男朋友也是外地的,也是网友,不过现在在西安,今年三月就硕士毕业了,很疼爱她,而且个子好高,签着小妹的手,就象领着小丫头。小妹如今把头发也留长了,那年烫了一下,结果我说她越来越象许巍,惹她老大的不高兴,说我对她不如对circle好,说我不喜欢她,把我吓坏了。
 
    我和circle属于臭味相投的那一型,做什么坏事都拿对方打掩护,比如要留宿男友家,都说是去对方那了,但实际上,我们半年也没见一次。

     大学成绩下来的时候,我们五个人都有归属,我去内蒙,秀秀去了秦皇岛,剩下三个都留在西安。每年寒暑假回来,总要聚的,五个人聚在肯德基吃上两个翅桶,大声的说笑,可以呆整整一天。后来,大家都有了工作,小妹去了公证处,郑郑在商业银行,circle是国际金鹰集团,我一直跟她说有优惠券给我留几张,秀秀漂泊在外,一直没有见,和大师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说是在国土局实习,我们几个总算是都功德圆满。
 
     想起在方正的日子,我们几个每天都在憋着想出去。方正那时在我们眼里,比监狱也好不到哪去。但是监管那么严,我们仍然是不学习,早上不跑操,让人从外面把宿舍门锁上;晚上也是这样逃避上晚自习,只有在10点多的时候才会潜出来,一脚踢开厕所的门,再从另外一个出口溜到教室去,因为最后一节晚自习要点名的;到了来年开春的时候,我们已经放肆到不答考试卷了,而且想方设法的逃出去大吃一顿。
    老实说,方正的伙食并不差。我那时身体也不好,没有食欲,但是中饭总是要吃的,我每次把菜吃光以后,就去抢大师的,后来大师每次打饭回来都先让我吃。小婧晚上还排队给我买过米线,那时米线可是难得的美味。我们总是彼此帮忙,彼此照顾,彼此包庇,彼此鼓励却也彼此打击。
    我们的教室,在教学楼四楼最东边,晚自习休息的时候,我们几个就站在走廊上面,周围都是黑漆漆的,往南就是火车站立交桥,一片橘红色的灯光。我们几个时常揣着收音机,出神的向南边眺望,恨不得一下子溶到那片橘红色里。
     补习的日子临近结束,我们也愈加的被绝望感包围,一边知道时间紧迫,一边却觉得再努力也于事无补。那时常说的话题就是留下来再补一年,彼此做伴之类的。
 
    就这么快,就都过去了,如今我们一个一个都人模狗样,偶尔还是会打个电话。前几天一起在上好家吃饭,郑颍在做按摩减肥,并非要去古摄影拍写真;小婧说明年会考虑结婚;circle累出两个黑眼圈,吃饭就很费劲了,基本没有多余的力气和我们讲话。
 
    我们坐在灯光下,彼此看着,说着,笑着,不知道这样的关系还能维系多久,也许不久,也许很久吧。
 
 

4月13日

请给我你的天真

    我看了《蓝宇》,一气看了三遍。哥哥很不理解,其实因为是租的片子,所以有限制。我大学时在网吧看《春光乍泄》,看了恐怕二十遍也不止的。  

    我去租《蓝宇》倒不是因它是同性恋影片,而是因为胡军是主演,我很喜欢他演的乔峰,所以也好奇他出演的同性恋角色会是什么样子。影片一开始我就注意到导演居然是关锦鹏,这一定是一部很好看的同性恋影片,也决定了它从根本上与《春光乍泄》的不同。虽然他本人是香港人,但因为原著和主要演员都生根北方,所以这部片子阳刚气十足,充满了时代变迁的纷乱撞击,如果掩去字幕,很难想像是香港导演的作品.

 

    蓝宇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后来我去读原著《北京故事》,大脉络也是不复杂的,其间种种的悲欢离合,在异性恋的世界里早已泛滥成灾。

 

    清晨,蓝宇一边刮胡子,一边看着镜中熟睡的陈捍东,而后轻轻穿好衣服出门,陈捍东说他一直为蓝宇担心,觉得他从没离开过自己。

 

    胡军出演的陈捍东是高干子弟,也是八十年代第一批年轻的中国贵族,他的私生活混乱又谨慎,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在北京读书的东北学生蓝宇。所以两人的相识并不怎么光彩,并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而是男大学生卖春。款爷嫖妓。

    陈捍东给蓝宇优厚的生活,并尽可能不受困在后者忧郁。敏感的精神世界里。然而几次的逃脱都徒劳无功,他每次甩开蓝宇,就象甩掉一只黏脚的塑料拖鞋,而后再拼命的找回来,搂在怀里。因为他不认为自己会爱上一个男性,比自己小十岁的有着清澈眼神的男孩子。陈捍东是典型的花花公子,蓝宇是他身边男男女女中的一个,却也是他最不能善罢甘休的一个。

    对蓝宇来说,委曲求全和短暂的分别,甚至是与人分享陈捍东的感情都不是最困难的事情,绝望是因为陈捍东要和一个女人结婚。蓝宇显然比陈捍东更能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和感情,他说他们都是同性恋,都不应该选择结婚,这是不道德,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但是陈捍东告诉蓝宇,同性恋的蓝宇,而不是他陈捍东,他和女人一样可以尽鱼水之欢,并乐在其中,这是他和蓝宇最大的不同。

 

    陈捍东娶了一个美丽优雅温柔的女人做妻子,过着令他和他的家庭都分外宽心的婚姻生活,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不到三年,想来是必然的,陈捍东和这个叫林静平的女人离婚了。他在万分之一的机率中,与蓝宇重逢。蓝宇已经成长,并且有了新的伙伴,陈捍东在矛盾和痛心中,才发现原来他一直这样的深爱这个大男孩,以至于成为了生命的烙印。

 

    陈捍东因为一家银行的资产清查而受牵连入狱,很有可能因为各种经济罪名被枪决。蓝宇把当年陈捍东留给他的车和房子都卖了,凑了钱把陈捍东赎了出来,因此也似乎要被陈捍东严肃的家庭所接受。两人在蓝宇租的小房子里,重修旧好,肆意欢愉。

    清晨,蓝宇一边刮胡子,一边看着镜中熟睡的陈捍东,而后轻轻穿好衣服出门。就这样和陈捍东做了此生的诀别。陈捍东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和朋友计划着如何东山再起,突然被告知了蓝宇的死讯,在停尸间里,只有巴掌大的阳光从狭长的窗户上投下来,陈捍东蹲在墙角,在光影中失声痛哭,在他面前停放着蓝宇的尸体,阳光越过蓝宇,使他的身体陷在深深的阴暗当中

    这个基本上是电影的情节。

    我后来找到原著《北京故事》,对比着看,发现《蓝宇》的处理手法还是被香港化了。影片没有交待陈捍东为什么要和林静平离婚。书上给出了原因,因为林静平陷害了蓝宇,她在婚前与蓝宇有过一次不期而遇,但是精明的她没有追问过陈捍东一个字。之后,她和婆婆一起发传真到蓝宇工作的建筑公司,说蓝宇是同性恋,是男妓,经常在各大酒店招揽生意。蓝宇因此被公司开除,陈捍东也就此失去了蓝宇的消息。他曾经回到那座送给蓝宇的别墅里去等待,那一段描写是非常感人,他在别墅中看到了地契和房产证明,他知道蓝宇根本不稀罕他给予的物质,只因为爱他,所以迁就着过他喜欢的生活。他在别墅里一边回忆着蓝宇,一边发着低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知道自己是不能继续和林静平的婚姻生活。

    林也是个悲剧人物,她一直知道自己有一个对手,但是她不敢相信这个对手居然是一个男人,这样荒诞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在她这样完美的女人身上。她所做的都是在保护她的家庭,然而如果陈捍东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同性恋,那这个貌合神离的家庭又怎么能被她的温柔所挽救呢?

在影片里,这一大段的情节都被陈捍东冒着水气的后脖颈和柠檬黄色的浴衣所代替

 

    还有,影片的结局,蓝宇似乎是死于工地事故,但是在小说里,蓝宇是死于交通事故,因此陈捍东见到的是已经血肉模糊的蓝宇。他要在蓝宇的尸体上补上一吻,被朋友们阻止,他大声哭喊,说你们可以搂着你们的爱人当众高歌爱情,我却要和心爱的人分别都要被嘲笑吗?

    但是他最终没有能映上那一吻,被那股象征世俗道德的力量拉扯着,越来越远……

 

    我用了这么多字在交待情节,其实这情节是简单的要命。但是就因为发生在两个男人身上,在伦理道德的不可能中,显出了弥足珍贵。

    蓝宇是对生活想法很简单,对感情又很固执的男孩子,但是就是这样单纯幼稚,他却最先在俩人的感情中觉醒,认识并且勇敢的接受了这样的选择。在性的选择上,他不象陈捍东一直是天人交战,但是蓝宇所承受的痛苦却又恰恰来自陈捍东的不确定,他象一只温顺的猫,却一再被贪玩的主人遗忘甚至抛弃。当蓝宇终于能够从失去陈捍东的绝望中脱壳出来,陈捍东却又再次站在他的眼前,一切在宿命中轮回往返,笑话一般。

   

    陈捍东一直细心照顾着蓝宇,他一点不吝啬在蓝宇身上花钱,也是因为真有钱,所以不心疼。他习惯于这种商人的方式去表达他对蓝宇的依恋和宠爱,然而蓝宇满心期待的,不过是一方狭小的天地,温暖的怀抱,不离不弃的厮守,这看似简单的要求在陈捍东而言,是倔强的,是执拗的,是不理解的,甚至是充满报复和仇恨的。

    陈捍东遇见蓝宇时,蓝宇就象一张白纸,不知道怎么撒谎,更不会掩饰自己的感情。那时,陈捍东已经一个成功的商人,一个风月欢场的高手,他主导着与蓝宇的情欲世界,他挑逗他,引诱他,让他不能自拔,终于爱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陈捍东对此很有成就感,以为自己是来去自由,游刃有余,却没发现身体离开了,心却落在了蓝宇身上,于是走了又会再来。他视蓝宇为毒品,让他欲罢不能;蓝宇对他也有毒瘾,不过是痛苦更胜。

    我不觉得是那段婚姻让陈捍东觉醒,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在我看来,陈捍东从爱上蓝宇时就明白了,自己是爱这个男孩子的,不止是他的身体。但是精明老辣的陈捍东在那个年代,又怎么可以走上这条灰色的道路。他面前繁花似锦的康庄道,又怎么会葬送在一个男孩子手里,无论他对蓝宇多么在乎,无论他多么依恋蓝宇的身体,他都必须理智面对。理智的意思就是要结婚生子,要装扮成一个异性恋,隐没在芸芸的“正常人”中过日子。

 

    相比之下,蓝宇的勇气和宽容是多么的不易。

    他甚至因为“同性恋”这个角色而失陷在主流社会中,失去了工作,没有归宿。虽然他也在默默掩饰着自己的性取向,可他仍然坚持着,忠于身体的选择,也忠于对陈捍东的爱。

 

    我以为故事会在淡淡的感伤中结束,象《春光乍泄》,是我喜欢的方式。可惜,人们却选择让蓝宇死去,让这段初见曙光的爱情被一箭穿心。陈捍东跌坐在停尸间的墙下痛哭,我在事外也哭的稀稀拉拉,哥哥从毯子里伸出头来,一边递纸巾,一边问“至于嘛?!”

 

    我告诉他,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两个人可以过的很好,而且是从很久以前就过的很好。之所以是这样悲剧的结尾,完全是因为陈捍东的自私,懦弱,他以为可以安排好一切,他以为他不像蓝宇似的天真。是的,他的不天真,在命运峰回路转的时候,也下定决心永远不离开蓝宇。其实这方向很多年前就跟蓝宇一起出现在他的世界里,只是他的心迟迟没有发现,

 

    命运也算待蓝宇不薄,在兜兜转转,分分合合之后,终于把陈捍东重新带回蓝宇独守的世界,陈捍东也以为命运给了他一次赎罪的机会,可以就此和蓝宇相守终老。然而蓝宇就这样平静的离开了,陈捍东的负弃终于在多年之后得到了命运的惩罚,虽然代价如此沉重,不过能够永生长驻在陈捍东心里,蓝宇也该觉得宽慰了。

 

    我看过蓝宇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推荐给很多姐妹看,发现女孩子的反应都要好过男人们。有一天哥哥很严肃的跟我说,其实蓝宇是部很烂的片子。我告诉他,我其实根本不介意蓝宇是什么样子的片子,我喜欢的只是因为他是男人之间的爱情,我不在乎胡军或者刘烨的演技好坏,我只知道他们在演一段属于男人的爱情。在这个异性恋的世界里,同性的爱情就象阳光里飞舞的灰尘,忽隐忽显,被人们掸来拭去…….

4月7日

从内心到喉咙--写给曾经爱许巍的自己

我第一次听许巍是在大学的时候,那会,许巍已经出道很久,而且有了固定的受众。我是因为那首《时光》,所以去买了他当时的新专辑《时光、漫步》。 至此一发而不可收,很快将之前的两张专辑也买来,没日没夜的听。
才发现,最初吸引我的,已经是蜕变后的许巍。音乐更圆润动听,但是失去了力量。哥哥告诉我,摇滚乐本身就带有某种试验性,这种音乐一旦被大众接受,就会是多年之后流行音乐的体裁。可能这对做摇滚的人来说是一种无法避免的痛苦,这是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做音乐的多多少少的都渴望被承认,包括主流的欣赏水准;另一方面,被主流承认或者成为主流音乐,意味着已经远离摇滚阵营,而被驱逐和否认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许巍现在就站在摇滚与流行的分界线上,音乐将最后决定他走向哪里。
坦白的说,许巍的歌是越来越流行,却越来越不好听了,这也是我一直喜欢他却无法为之疯狂的原因。很多夜里,我会反复的听他的《那一年》和《在路上》,而《时光 漫步》早也不知被遗弃在哪里了。
我现在仍能够寻找到那时的心情,塞外的早春,仍旧寒意逼人,我坐在角落里,望一望窗外的枯枝败叶,知道家里窗外定然是另一种景象,西安的春天总很及时,法国大梧桐的嫩芽已经抽了出来,献上新绿,最是让人舒服的颜色。这时,会听见许巍唱一个城市有很多的灰尘,城市里的人有着各式的忧愁,旋律催生出一幕幕景色和景色后的悲悯。我也就是在这个很多灰尘的城市里穿行、成长,在穿行成长中衍生出各式的忧愁,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城市,在塞外早春的寒冷中,听着《我思念的城市》,泪流满面。
他的《那一年》被很多人称赞,后来姜曦翻唱的《潘朵拉》也大卖不已。《那一年》整张专辑都很流畅舒服,是许巍比较成熟的作品。但是,我最最爱的还是《在路上》。
《在路上》清晰的留下了一个摇滚人的行路痕迹,这种痕迹即来自内心深处,又来自外部世界,那样清楚的向人们宣称自己是摇滚,且不说配器和旋律的特征,仅就从歌词上,也让我为之感动:
爱情像鲜花它总不开放
欲望像野草一样疯狂地生长
他们像苍蝇一样总是飞来飞去
在我身边侵蚀着我的身体
在每一个夜里
我从梦里惊醒
看见我的心
它正在飘向窗外

那时许巍的声音,拥有了摇滚的力量,没有嘶喊但是有愤怒,有无奈,有埋怨,可以唱出“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这样的词句,真实所以能够触动灵魂。
《在别处》昙花一现,到了《那一年》,许巍已经安静了很多,风格也固定了下来。音乐的主视角从第一人称变成了第二人称。他在感慨的对我说:
那一年你正年轻
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
那理想世界就象一道光芒
在你心里闪耀着
怎能就让这不停燃烧的心
就这样耗尽消失在平庸里
你决定上路就离开这城市

他已经跳脱了这种青春的烦恼,这种理想至上的幼稚,能够安然的走开。他也已经渡过了“这么多年你还在不停奔跑,眼看着明天依然虚无飘渺”的尴尬和苦痛,所以可以悠扬的唱歌,虽然声音还象是来自内心深处,但内心深处已经没有执着的灵魂在固守,那声音动听,耳朵享福,却难以安慰心灵。

我不想评价许巍的《时光 漫步》,毕竟是它让我注意到了许巍,我又怎么能说它不好?但是许巍凭借这张专辑,一口气拿了很多的流行音乐奖项,连他本人也有些措手不及。也是那时起,很多圈内人公开说,许巍已经堕落了,不再属于摇滚世界。

我那时为此曾多次和哥哥激烈的辩论,我觉得好听和摇滚是不冲突的。这争论在他的《每一刻都是崭新的》后偃旗息鼓,我是彻底的没有了底气。我看着音像店橱窗里大大的海报,隔着整条街的车流,海报在视野里时隐时现,我看着他的眼神,平静安详,脑后有长长的头发被烫成女人的样子。这让我回想起《在别处》的造型,只是一个侧影,没有头发。想来那时没有负担,没有虚名,只有对音乐的忠诚和等待被承认的苦闷,现在是盛名之下,春风得意就象头发一样疯狂的生长,变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许巍。
造型是失败的,音乐亦然。
虽然主视角回到了本位,但是听听他在唱什么,他是在环顾身边的亲友,全然是一番成功后的感慨,他在描绘纯洁的爱情和迷人的风景,没有什么可以令他伤怀,年少时的愤慨和责任感全部都卸了下来,如此自由和轻松,然而也因此失去了力量。
或许他一直在寻求改变,不想被自己的风格环绕,但是音乐的突围失败了,风格的坚守也功败垂成。这个许巍,变得陌生了。

前几日,在音像店徘徊,终于忍不住的买下了他在北京演唱会的DVD。这场“留声十年 绝版青春”的演唱会应该是名副其实的。许巍在唱着那些曾经让很多人感动的歌曲,但是他的声音是从喉咙里发出,依然沉稳动听,象任何一位声音有穿透力的男歌手一样。他的眼光也坚定无比,没有迷茫,他在向这些年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歌迷们致意,他简单的说“我唱歌给你们听”。
许巍的声音完成了从内心到喉咙的蜕变,成为了成功的流行音乐人,衣食无忧且不再受制于人,他终于靠着他热爱的音乐到达了成功的彼岸。身后是那个狰狞诡秘的摇滚世界,还有无数人们在里面嘶吼挣扎,但是都已与许巍无关,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唱歌给你们听。